以房养老,总的来说就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就现在我国来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达到了1.78亿,养老的模式主要就是子女赡养、退休金、社保金。
关于以房养老,很多专家的观点一致:以房养老值得期待。理由有二:一是“4+2+1”的家庭模式已经出现在人们眼前,面对巨大的家庭压力,独生子女一代很难再稳妥地用自己的力量给老年人一个天伦之乐的晚年。二是随着我国医疗保健条件的逐步改善,老年人的寿命越来越长,整个晚年的花费也在不断增大。而以房养老的养老模式恰恰能改善“有房富人,现金穷人的“中国穷老人”现状。
以房养老的表现形式:
1.租出大房再租入小房,用房租差价款养老;
2.售出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
3.子女养老,房产由子女继承;
4.将住房出售,再租回原住房,用该笔款项交纳房租和养老;
5.将房子出租出售,自己住老年公寓,用租金或售房款养老;
6.抚养人养老,房产由抚养人继承;
7.将房屋抵押给有资质的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个月从该机构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去世后则用该住房归还贷款。
什么条件才能“以房养老”呢?
拥有产权
自有住房并拥有完全产权。养老家庭必须对其居住的房屋拥有完全的产权,才有权也才有可能对该房屋做出售、出租或转让的处置。
独立住房
在以房养老模式中,只有老年父母与子女分开居住,该模式才有可能得以运作。否则,老人亡故后,子女便无处可居。
家境适中
当老年人的经济物质基础甚为雄厚时,就不会也不必考虑用房产养老;而老人的经济物质条件较差,或者没有自己独立的房屋,或者房屋的价值过低,也很难指望将其作为自己养老的资本。
地价较高
老人身居城市或城郊,尤其是欣欣向荣、经济快速增长的城市或城郊,住房的价值很高,且在不断增值之中,住房的变现转让也较为容易,适合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但如果住房地处农村,或经济发展缓慢,增值幅度不大的不发达地区,因价值低、不易变现等,将很难适用这一模式。需要强调的是,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方式尤其适合有独立产权房的、没有直接继承人的、中低收入水平的城市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