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李路执导,陆毅、张丰毅、吴刚、胡静联袂出演的反腐题材大戏《人民的名义》正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场热播。该剧讲述了检察官侯亮平担任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最终他在反贪工作中成功将贪污腐败分子绳之以法的故事。剧集开头就上演了市里影响最大的“一一六事件”,这一突发事件酿成了烧伤38人的惨状。那么人民的名义大风厂一一六事件真相是什么?山水集团在一一六事件扮演什么角色?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介绍。
人民的名义大风厂一一六事件真相揭秘
据小编了解,《人民的名义》中的“一一六事件”发生在第三集至第五集。
以下是《人民的名义》中“一一六事件”全程回顾:
郑西坡得知护厂工人强烈抗议拆迁,山水集团就找来警察来维持秩序,陈岩石觉得是经济纠纷,怎么可以派警察,他赶忙给京州市警察局长赵东来打电话,赵东来长根本不知情,并且肯定说是假警察。
与此同时,常成虎他们也接到电话,立刻将假警察撤离了大风厂。
他们刚离开,蔡成功就回来了,嘱咐司机到老地方等自己,工人们看到他,纷纷凑过来围住他要钱,要他们的股份钱,并且威胁他。
大风厂案件如同高育良在省委常委会上讲述的“岩台市长”送礼事件一样,牵扯众多,甚至可能是整个京州市干部体系。
我们不禁感叹,贪污腐败已经不再是一个偶然事件,而是存在于官场中的普遍现象。
总之,大风厂事件就像一个导火索一样,炸出了汉东省的腐败贪污。
接着说剧情,《人民的名义》开篇很重要的一个导火索,正是大风厂。大风厂拆迁、股权纠纷、员工抗议等,背后映射出经营问题,而经营问题除了管理者、经营环境之外,按照负责人蔡成功的说法,与银行不无关系。
剧中,蔡成功为了挽救摇摇欲坠的大风厂,将大风厂的股权以5000万的价格质押给了山水集团做过桥贷款,日息为4‰,约定时间为6天,本打算从京州城市银行拿到贷款后再偿还给山水集团。然而接下来银行变卦拒绝贷款给蔡成功,大风厂还不上钱,股权就被法院判给了山水集团所有。但是问题来了,其中49%的股权是属于员工持股,员工并不知情,所以不干了,于是要护厂…